延边州人民政府关于
任免王文亮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延州政干任〔2019〕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州人民政府4月12日决定:
任命:
王文亮同志为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列金龙哲同志后,试用期一年);
逄 强同志为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陈惠景、郭福金、金成民、张 静、刘百川、侯春忠、金京范、肇启笠同志为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以此为序);
李英哲同志为州体育局副局长(正县级,列金松天同志后);
黄 鸽同志为州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金成柱同志为延边广播电视台副台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陈惠景、郭福金、张 静同志的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职务;
金成民、肇启笠同志的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刘百川、侯春忠、金京范同志的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汪 江同志的州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延边州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