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人民政府关于
2020年度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考评情况的通报
延州政函〔2021〕8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吉林省2016—2020年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吉政发〔2016〕21号)规定,由州人社局、州生态环境局组成州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县(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考评。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20年,全州各县(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探索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加快推进美丽延边建设,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果,圆满完成“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各项重点目标任务。
一、全州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020年是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一年,各县(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延边州委 延边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延州发〔2018〕18号)要求,全力打好蓝天、碧水、青山、耕地质量、草原湿地“五大保卫战”,全州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延吉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年均值为21微克/立方米,比目标值30微克/立方米下降9微克/立方米。环境空气优良天数达到362天,优良天数比例为98.9%,超额完成90%的控制目标。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我州纳入国、省考核的断面共有10个,全部达到Ⅲ类水体标准,优良水体比例达100%,超额完成50%的控制目标,无劣Ⅴ类水体。全州9个在用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三类水体标准,取水达标率达到100%,饮用水安全得到保障。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超额完成90%的目标任务。单位GDP二氧化碳、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比例均达到目标要求。
二、年度重点任务全面完成
各县(市)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扎实有效推进生态环保与环境治理。一是扎实推进中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州委常委包保地区、州人民政府领导包保行业的“双包保”制度,采取通报、预警、督办、约谈等措施压紧压实责任,推动督察整改。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我州的27项整改任务、483件信访案件,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的9项整改任务、交办我州的521件信访案件,省级生态环保督察的30项整改任务、交办我州的587个信访案件,基本完成整改。二是全面落实蓝天保卫战。“散乱污”企业和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全部完成,强化秸秆禁烧管控,秸秆“五化”综合利用率达到年度目标要求,煤烟型污染治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城市扬尘管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三是扎实推进碧水保卫战。我州12个重点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按时完成建设任务,96个排污口全部完成整治任务,7个“千吨万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完成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阶段任务。四是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稳步推进。持续开展侵占破坏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稳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全州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管理,深入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五是持续加强执法监督。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六是坚持改革创新。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认真执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做到排污许可“全覆盖”。七是落实环境安全责任。完善环境应急预案管理体系建设,认真组织州及各县(市)开展2020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妥善处理环境信访问题。
三、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
目前,全州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任务仍然艰巨繁重。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还不稳固,大气环境质量受天气影响较大,水环境质量总体还不稳定,生态破坏问题还未完全恢复。生态环境领域还存在短板,城市排水管网还未完全实现雨污分流,城镇污水管网还未实现全覆盖,农村污水处理刚起步,养殖专业户和散户畜禽养殖粪污收集设施还不完善,秸秆露天焚烧还未从根本上解决,城乡结合部散煤污染治理仍无有效措施。环境风险防范压力仍然较大。
四、考评结果
根据2020年度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评结果,珲春市人民政府为一等单位;延吉市人民政府、龙井市人民政府、图们市人民政府、汪清县人民政府、和龙市人民政府为二等单位;安图县人民政府、敦化市人民政府为三等单位。以上考评结果予以通报,均不发放奖金。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2021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意义重大。各县(市)、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减污降碳协同治理为抓手,全面启动碳达峰行动,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改革,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开好局、起好步,为全面开启延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做出更大的贡献。
延边州人民政府
2021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