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规划管控
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的通知
延州政办函〔2021〕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为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和引领作用,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秩序,促进全州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将延吉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供应纳入州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的重大事项范围。
延吉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延边州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延吉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工作流程》(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工作流程》),认真组织相关工作。
珲春市、图们市、敦化市、龙井市、和龙市、汪清县、安图县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强化土地一级市场的开发管控,依照规划确定的布局和时序,科学开展土地收储、供应工作,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的议事和规划决策作用,将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供应纳入本级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范围,并参照《工作流程》规定的程序和要件,规范工作开展。
附件:1.延边州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延吉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工作流程
2.延边州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延吉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工作流程说明
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