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开展工程质量治理规范建筑业发展工作方案
2015-04-16发表于管理员

延边州开展工程质量治理规范 

建筑业发展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十大民生工程工作部署,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民生福祉,扎实开展工程质量治理,规范全州建筑市场秩序,有效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开放开导、项目带动、城乡统筹、文化引领、民生优先发展战略,全面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严厉打击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进一步推进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健全监管机制,全面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建筑业规范发展,为建设五个延边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工程质量治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高我州建筑业发展规模、发展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建筑业规范发展。2015年,全州实现建筑业产值100亿元,施工现场标准化达标率90%以上,一级总承包企业标准化达标率100%;州级标准化示范工地50个以上,其中延吉、敦化、珲春10个以上,其他县(市)4个以上。工程结构合格率100%,优良率10%以上,获评天池杯奖以上项目15个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全州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充分发挥监督考核职能,强化源头管理。严格开工条件审核,加强日常监督,强化内部联动,开展巡查督查,严肃查处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和省、州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规定的行为,努力把全州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扎实开展工程质量治理行动。建立工程项目全过程监管信用档案和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终身质量责任信用档案,切实落实建设阶段责任制和建成后的责任终身追究制。推行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和竣工后永久性标牌制度。加强质量监督管理,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检查力度,强化对实体质量的抽查抽测。严格落实监理、检测合同备案制度,创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方式,着力解决影响工程质量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突出工程实体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推行质量行为标准化和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加强勘察设计及施工图审查机构质量管理,进一步发挥监理作用,认真落实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监督管理手段。加强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力度,落实工程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三)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手续办理情况的检查和监管,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建筑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工作。深入开展对起重机械、脚手架、深基坑和高大模板等重大危险源的专项整治,切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继续开展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应急演练活动,积极推广现代科技,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确保施工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四)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分包及挂靠行为。建立综合执法检查制度,准确认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违法发包、转包、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切实加强招投标管理,强化事前预防、事后检查和合同备案管理,严厉打击阴阳合同虚假合同不平等合同等行为。对认定有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除依法给予相应行政处罚外,还要根据情节轻重,采取限期不准参加招投标、重新核定企业资质、不得担任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等相应的行政管理措施。对外埠企业,将取消投标资格,清出延边州建筑市场。 

  (五)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建立分类培训制度,实行全员培训、持证上岗,加快培育自有技术工人,不断提高和改善劳务人员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保障其合法权益。加强部门的沟通协调,大力培育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健全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制度,探索建立技能等级与岗位工资挂钩的分级管理机制。推行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推广应用建安一卡通,探索实行从业人员信息化管理,逐步实现不同项目、企业、地域劳务人员信息的共享和互通。 

  (六)加强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做好全州工程建设企业、注册人员、工程项目、诚信信息等基础数据库信息录入。全面开展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施工图审查机构、质量检测机构等工程建设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市场准入、资质管理、招标投标、工程担保、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14月)。州里将于4月初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县(市)要结合本方案,细化加强工程质量治理,促进建筑业规范发展,并做好宣传动员。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411月)。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分别于20155月、7月、9月、11月对全州加强工程质量治理促进建筑业规范发展工作进行四次重点抽查及督导检查,并视工作情况开展不定期抽查。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精心组织,全面查找、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并定期形成工作报告,上报省、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三)总结分析阶段(201511—12月)。开展总结分析。研究提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工作总结报告。公开表彰、通报一批项目、单位及人员。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为扎实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促进建筑业规范发展工作,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 延边州工程质量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工作的指导、协调、调度和监督检查。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要针对本县(市)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治理行动的重点、步骤和要求,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加强对工程质量治理,促进建筑业规范发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定期调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力、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要予以通报批评、依法追究责任;对工作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州委、州政府督查室将对该项工作进行督查。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对行动的重要意义、进展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进行多层面、多渠道、全方位宣传,营造有利于治理行动的舆论氛围。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18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