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州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延州政办发〔2022〕8号
各有关部门:
《延边州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州委、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各有关部门特别是起草单位要高度重视立法计划的实施,充分发挥本单位法制机构或者负责法制工作的内设机构的统筹协调和审查把关作用,提高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送审稿质量。凡是列入年内拟提请州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拟完成的州人民政府规章草案,起草单位要成立起草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责任和标准,高质高效地完成起草任务。未按时完成的,应及时向州人民政府汇报并作出说明。对列入计划的立法调研论证项目,起草单位要组织工作力量做好调研、论证等前期工作,为立法项目的顺利推进做充分准备。
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