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人民政府关于
同意建设延边恒兴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年屠宰20万头商品猪全产业链Ⅱ型
生猪屠宰厂项目的批复
延州政函〔2021〕72号
龙井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建设延边恒兴牧业发展有限公司年屠宰20万头商品猪全产业链Ⅱ型生猪屠宰厂项目的请示》(龙政报〔2021〕17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吉林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建设延边恒兴牧业发展有限公司年屠宰20万头商品猪全产业链Ⅱ型生猪屠宰厂项目。
二、你市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州有关规定,加强屠宰企业监管及检验检疫人员管理,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和生产安全主体责任,做好各项生产制度的落实,保障猪肉产品质量安全。
此复。
延边州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