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
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
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延州政办明电〔2019〕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州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
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州政府决定成立延边州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 周金星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 南成根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王 伟 州委编办主任
郑昌权 州生态环境局局长
成 员:刘成利 州委办公室副主任
郑 哲 州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张永峰 州委政研室副主任
张 宏 州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夏永奎 州委保密办副主任
滕魁军 州司法局副局长
玄龙男 州财政局副局长
邹卫华 州人社局副局长
朴红花 州审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生态环境局,主任由郑昌权兼任。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的方案政策和决策。
(二)负责全面推行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等工作。
(三)研究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的重大问题。
三、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日常工作,承担生态环境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负责生态环境垂直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生态环境垂直改革工作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并组织实施考核、督查、验收、信息共享等工作。
此项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不再另行发文。
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