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人民政府关于
任免李长龙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延州政干任〔2021〕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州人民政府9月10日决定,
任命:
李长龙同志为州财政局副局长;
李洪波同志为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人民防空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兼);
宫胜杰同志为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列唐宏刚同志后);
邵俊杰同志为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列石金同志后);
金 虎同志为州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副局长(列赵旭燃同志后);
王燕彤同志为州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免去:
黄炳昊同志的州政府副秘书长、州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时佰林同志的州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方金铁同志的州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刘滨斌同志的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张振赫同志的州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金旭日同志的州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廉 河同志的州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杨晓冰同志的州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陈 延同志的州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挂职)。
延边州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