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人民政府关于任免张恩斌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2021-05-14发表于管理员
延边州人民政府关于
任免张恩斌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延州政干任〔2021〕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州人民政府5月12日决定,
   任命:
   张恩斌同志为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列史启斌同志前);
    宏同志为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挂职期一年);
   王志杰同志为州司法局副局长(列滕魁军同志后);
   柴方猛同志为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金海星同志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淳同志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司春岗同志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金长松同志的州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李英哲同志的州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延边州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