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人民政府关于任免潘帅轶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2022-06-21发表于管理员
延边州人民政府关于
任免潘帅轶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延州政干任〔2022〕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州人民政府6月8日决定,
  任命:
  潘帅轶同志为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挂职);
  吴光哲同志为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列杨军臣同志后);
  矫健鹰同志为州教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进超同志为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陈秋亮同志为州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胡永刚同志为州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金光日同志为州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姜 豪同志为州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余 劲同志的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挂职)职务;
  安贤学同志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李泰镇同志的州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康 芬同志的州民族事务委员会(州宗教事务局)副主任(副局长)职务;
  吴光哲同志的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金 伟同志的州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曲立军同志的州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徐敬刚同志的州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延边州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