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人民政府关于
 
 
 
  任免潘帅轶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延州政干任〔2022〕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州人民政府6月8日决定,
 
 
 
    任命:
 
 
 
    潘帅轶同志为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挂职);
 
 
 
    吴光哲同志为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列杨军臣同志后);
 
 
 
    矫健鹰同志为州教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进超同志为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陈秋亮同志为州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胡永刚同志为州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金光日同志为州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姜 豪同志为州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余 劲同志的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挂职)职务;
 
 
 
    安贤学同志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李泰镇同志的州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康 芬同志的州民族事务委员会(州宗教事务局)副主任(副局长)职务;
 
 
 
    吴光哲同志的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金 伟同志的州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曲立军同志的州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徐敬刚同志的州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延边州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