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迎接延边州成立70周年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质量的通知
2022-04-28发表于管理员
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迎接
延边州成立70周年提升 城乡人居环境质量的通知
延州政办发〔2022〕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州城乡环境治理、改善人居环境,共建宜居家园、树立延边形象,以更加干净、整洁、优美、靓丽的城乡环境迎接延边州成立70周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市容市貌
  (一)全面抓好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管养维护,高标准开展绿化养护工作。强化病虫害防治,加强日常维护,及时梳理修剪植物、清理杂草杂物,确保绿地感观整洁。加快推进道路绿化工程,实施建设增绿行动,增加城区绿化面积。打造绿化景观工程,围绕延边州成立70周年主题,在城市重要结点、重点路段布置具有浓厚节日氛围的绿植花卉、绿色街景等,点缀城市绿地景观。强化公园日常管理,加强卫生清扫保洁,维护良好游园秩序,倡导文明游园,在出入口适当布置节日花卉,使公园成为城市靓丽窗口。
  (二)全面提升城市环境卫生质量。加强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道路保洁,提高保洁标准,加大保洁频次,提高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水平。发动街道社区居民对房前屋后、小区庭院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工作,确保小区内外干净整洁。加强对城市报刊亭、公交站、广告牌、城市雕像、垃圾收集容器、公共厕所等“城市家具”的清洁维护管理,对残缺破损设备及时更换维护,保持设施设备整洁完好。加强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等区域环境治理,补齐城市卫生短板。城市生活垃圾实现日产日清,无害化处理。提高环卫作业质量和管理水平,为群众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
  (三)全面美化临街建构筑物面貌。结合建州70周年庆祝活动,对陈旧、老化、破损、污损的临街建筑物外立面进行统一修复、清洗或粉刷,形成一街一风格、一路一特色,让临街建筑物旧貌换新颜。严禁擅自改建和扩建临街阳台、窗台、观景台、走廊等,杜绝吊挂物品、晾晒衣物、堆放有碍观瞻的物品,临街单位的隔离设施应选用透景围墙或绿篱、花坛、栅栏等。经批准设置的公交站台、宣传栏等设施要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发生破损、脱漆、锈蚀、污垢的要及时修缮。加大整治违法建设力度,集中清理街路两侧和住宅小区内的各类违章建筑,确保符合城市规划、市容市貌标准和安全规范要求。
  (四)全面加强道路市政设施管护。开展隐患排查,对存在破损、沉陷、积水现象的城市道路进行全面修复,确保修复后的路面平坦、规整。及时修复破损、移位或缺失的各类作业井盖和水蓖子等设施,规范设置道路指示、名称牌等交通标志、标线。严禁新建各种架空管线,严格控制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严厉查处和制止擅自在城市道路、桥梁上摆设摊点、堆放物品、经营作业、从事商务宣传活动等行为。
  (五)全面规范整治户外广告牌匾。结合街路景观特点,统一户外广告牌匾设置要求,明确规范标准。严禁乱挂条幅布幔,对不符合设置要求、规范标准的限期整改,对违章设置的予以拆除,确保户外广告牌匾设置有序、规范、美观。
  (六)全面提档城市夜景亮化水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对城市夜景亮化进行整体规划和设计,打造主题突出、层次分明、动静结合、错落有致的城市夜间景观,营造浓厚节日氛围。夜景灯饰安装要在不影响居民生活、不影响公用设施使用功能、不影响建构筑物安全的基础上,注重节能和环保,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光源、新工艺,避免光污染。全面开展对城市主干街路、房屋楼体、路灯、广场、雕塑等景观亮化工程的排查检修工作,对坏损灯饰及时更换维修,确保设施完好,及时开启。
  (七)全面推进施工现场文明作业。建筑施工、房屋拆迁等各类在建施工现场要实行封闭、围场作业,外围墙要做美化装饰,建筑物外围密目网要随作业层全封闭,视觉上整洁美观。现场内部达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及时拆除、清除已竣工工程的各种临时设施。施工现场进出口要进行硬化处理并设置车辆冲洗台,保证车辆不带泥土上路。及时清除工程产生的渣土、废弃物,建筑材料和渣土运输车辆要装载适量,实行封闭运输,杜绝运输车辆违规停放、沿途滴洒抛漏现象。同时,进一步加强“平安工地”创建工作,全力保障建筑施工质量安全。
  二、整治人居环境,提升乡村颜值
  (一)聚焦生活垃圾整治。以行政村为单位,聚焦辖区内道路、公共场所、农户房前屋后及村庄周边、田间地头、河塘沟渠等重点区域,每月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垃圾集中清理整治,彻底清除卫生死角、积存垃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统筹县、乡、村三级设施建设和服务,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和模式。加强设施运行管护和处理过程监管,及时维修更换受损垃圾箱(桶),淘汰露天垃圾池,坚决杜绝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反弹。
  (二)聚焦农村污水处理。加快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保障已建成的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营。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实行动态监管,推动“长制久清”。持续推进村级河长管理,清理河道漂浮物,对河道及两侧河岸进行规范化建设,实现河流畅通,河岸整洁。
  (三)聚焦农村厕所改造。因地因户制宜,合理选择改厕模式,严格施工,保证质量,高标准完成改厕任务。加大对已建成卫生厕所的管护力度,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统筹推进农村改厕和污水处理有效衔接,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集中或接入污水管网统一收集处理。结合村庄公共服务和旅游设施合理配建农村公共厕所,建立完善公厕管护制度,确保公共厕所正常使用。
  (四)聚焦农业废弃物治理。完善废旧农膜、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妥善处理有毒有害生活垃圾。规范废弃菌袋、农膜临时堆放点,村内废弃菌袋等堆放点采用铁丝网、围栏进行阻挡防护,并在醒目位置张贴标识牌。强化畜禽粪污治理,严格落实养殖户粪污清理责任,加强对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户)的监督,坚决查处规模以上养殖场(户)畜禽粪污直排地下等违规行为,督促引导散养户畜禽粪污随产随清、日产日清。充分利用“秸秆变肉”工程等支持政策,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引导农户“三退三进”(退出散养、退出庭院、退出村庄,进入养殖场、进入合作社、进入牧业小区),减轻畜禽养殖对农村人居环境影响。
  (五)聚焦村容村貌提升。整治农户庭院,推进干净人家创建,引导村民勤洗、勤扫、勤擦、勤收拾,达到“三美三净”标准(庭院美、居室美、家风美,厨房净、畜舍净、厕所净)。在充分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基础上,对农村危旧房屋、有碍观瞻的仓房、杂物间、畜禽棚舍等建筑物以及各类残垣断壁、私搭乱建“两违”建筑进行全面拆除,引导农民利用拆后腾出土地建设菜园、果园、花园。清理规范乱堆乱放柴草垛,引导村外集中堆放。整治农村户外广告,规范发布内容和设置行为。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修复老化、破损太阳能路灯,提升村庄亮化水平。加大农村电力、通信、广播电视“三线”整治力度,分清杆线权属,采取“入地、捆套、剪除、扣盒、拆除、更新”等方式,规范架空线缆管理。深入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大力推进森林乡村建设,实施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
  (六)聚焦路域环境改善。有序推进县乡公路升级改造、村道扩面延伸、自然村(组)通硬化路以及联网路建设,提质建设农村公路,推动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向村内巷道和入户道路倾斜。对农村道路路障、占道堆放、路肩边坡杂草和垃圾、边沟堵塞和道路两侧建筑材料、废品回收、木材加工、农贸市场、殡葬用品等无序经营影响交通安全、道路环境的现象进行集中清理整治。结合乡村建设行动、农村环境整治、精品旅游线路打造,对农村公路沿线进行适当绿化、美化,推动路域环境明显提升,打造“畅、安、舒、美”农村公路。
  (七)聚焦美丽乡村创建。重点围绕村容村貌、绿化美化、公共照明、村庄道路、文化体育、综合服务、乡村治理等方面,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按照全省千村示范创建要求,对标“九有六无”创建标准,完成宜居宜业示范村创建任务,重点边境村要全部完成创建,推动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提升,村庄环境实现从干净整洁向美丽宜居转变。
  (八)聚焦长效管护机制。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村庄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明确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产权归属,建立健全设施建设管护标准,推动农村厕所、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和村庄保洁等一体化运行管护。鼓励依法探索建立农村厕所粪污清掏、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农户付费制度,支持建立社会化运管服务体系和服务费用市场化,逐步建立农户合理付费、村级组织统筹、政府适当补助的运行管护经费保障制度。
  三、加强组织领导,共建宜居家园
  (一)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要以迎接延边州成立70周年为契机,从讲政治的高度,把提升城乡环境水平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由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相关部门参与的城市综合管理协调机构,明确目标职责,落实工作任务,密切协作配合,尽快补齐城乡建设管理中的短板弱项,确保提升城乡环境水平工作取得实效。
  (二)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县(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要结合4月份的爱国卫生月活动,大力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志愿服务活动,加强背街小巷综合整治,有效治理乱扔烟头、不文明养宠、违章停车、乱贴乱画等顽疾,使城市文明、管理有序。
  (三)要加大宣传氛围营造。各县(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要把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水平与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广泛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宣传为迎接延边州成立70周年开展提升城乡环境水平的重要意义,广泛宣传各项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提高城乡居民认识,增强居民参与意识,努力营造人人参与、共享共建的良好氛围。
  (四)要强化责任督促落实。各县(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完善本县(市)、本部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确保各县(市)、街路、背街小巷、楼栋、单元、斑马线,每一个角落都有人负责、有人管理、有人督促。要安排专人定期督导,对于工作落实不力、进度滞后的单位部门予以通报,并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州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适时开展督查检查。
  (五)要确保取得实在成效。各县(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要积极学习和借鉴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认真做好城乡环境建设各项工作,加压奋进,久久为功,切实提高我州城乡环境的品质和水平,以有序、整洁、优美、文明的新面貌喜迎延边州成立70周年,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