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文化局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2016-03-30发表于管理员
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 
州文化局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 
文化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延州政办发〔2016〕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 
  州文化局《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