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成立和调整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延州政办函〔2020〕1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和调整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经同意,现通知如下:
 
 一、成立延边州“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韩先吉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厉  峰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办公室:州生态环境局
 
 成员由中省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分管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逄强兼任。
 
 二、调整的议事协调机构
 
 (一)延边州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金寿浩  州人民政府州长
 
 副组长:周金星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秘书长:南成根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郑承友  州商务局局长
 
 办公室:州商务局
 
 成员由中省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及各县(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州商务局局长郑承友兼任。
 
 (二)延边州推进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体制试点领导小组
 
 组  长:金寿浩  州人民政府州长
 
 副组长:冯  涛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毛光升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许  斌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王连弟  长白山森工集团董事长
 
 办公室:州林草局
 
 成员由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李文春、任俊龙,省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及珲春市、汪清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州林草局局长夏友照兼任。
 
 (三)延边州推进交通强州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延边州建设高质量交通强州领导小组
 
 组  长:金寿浩  州人民政府州长
 
 副组长:冯  涛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周金星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办公室:州交通运输局
 
 成员由州人民政府秘书长苏庆良、副秘书长南成根、任俊龙及中省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州交通运输局局长金润权兼任。
 
  (四)延边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金寿浩 州人民政府州长
 
 副组长:周金星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办公室:州政务数字局
 
 成员单位由中省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及各县(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州政务数字局局长肖志刚兼任。
 
 (五)延边州金融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金寿浩  州人民政府州长
 
 副组长:周金星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办公室:州金融办
 
 成员单位由中省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州金融办主任周洪涛兼任。
 
 (六)延边州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金寿浩  州人民政府州长
 
 副组长:周金星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办公室:州金融办
 
 成员单位由中省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及各县(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州金融办主任周洪涛兼任。
 
 (七)延边州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金寿浩  州人民政府州长
 
 副组长:周金星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许  斌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办公室:州金融办
 
 成员单位由中省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州金融办主任周洪涛兼任。
 
 (八)吉林贵金属交易中心风险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金寿浩  州人民政府州长
 
 副组长:裴  凯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
 
         周金星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办公室:州金融办
 
 成员单位由中省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主任由州金融办主任周洪涛兼任。
 
 (九)延边州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冯  涛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任俊龙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文金哲  州财政局局长
 
         夏友照  州林草局局长
 
         刘滨斌  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办公室:州财政局
 
 成员由中省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分管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州财政局副局长玄龙男兼任。
 
 (十)延边文化艺术中心指挥部更名为延边工人文化艺术中心(延边工人文化宫)指挥部
 
 总 指 挥:韩先吉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总指挥:厉  峰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郑承男  州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韩瑞弘  州住建局局长
 
 办 公 室:州直国有统建管理中心
 
 成员由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及延吉市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组成。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州住建局四级调研员闫瑞鹏兼任。
 
 (十一)延边州禁毒委员会
 
 主  任:裴  凯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
 
 副主任:丁霄汉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朴春杰  州委政法委副书记
 
         高  鹏  州司法局局长
 
         元龙哲  州公安局副局长
 
 办公室:州公安局
 
 成员由中省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分管负责同志组成。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州公安局禁毒支队长李南哲兼任。
 
 (十二)延边州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裴  凯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周金星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朴春杰  州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办公室:州金融办
 
 成员单位由中省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分管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州金融办主任周洪涛兼任。
 
 (十三)延边州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金星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南成根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办公室:州金融办
 
 成员单位由中省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分管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州金融办主任周洪涛兼任。
 
 (十四)全州对外贸易工作联席会议
 
 总召集人:周金星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总召集人:南成根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办  公  室:州商务局
 
 成员由中省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分管负责同志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由州商务局副局长丁春植兼任。
 
 (十五)延边州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
 
 组  长:周金星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南成根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办公室:州政务数字局
 
 成员单位由中省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分管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州政务数字局局长肖志刚兼任。
 
 (十六)延边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组  长:周金星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南成根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办公室:州政务数字局
 
 成员单位由中省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分管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州政务数字局局长肖志刚兼任。
 
 (十七)延边州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金星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南成根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办公室:州政务数字局
 
 成员单位由中省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分管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州政务数字局局长肖志刚兼任。
 
 (十八)延边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
 
 主  任:周金星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主任:南成根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肖志刚  州政务数字局局长 
 
 办公室:州政务数字局
 
 成员单位由中省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分管负责同志组成。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州政务数字局局长肖志刚兼任。
 
 (十九)延边州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领导小组
 
 组  长:曹於今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陈  阳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陈  彪  州卫健委主任
 
 办公室:州卫健委
 
 成员单位由中省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分管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州卫健委综合监督处处长董庆海兼任。
 
 三、相关事项
 
 按照《中共延边州委办公室  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议事协调机构设置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延州办明电〔2019〕25号)要求,请各议事协调机构结合实际工作自行调整机构成员、工作职责及议事规则,并报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议事协调机构根据上级要求或工作实际更名、合并、调整负责人,经州人民政府审批后,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将集中进行调整。
 
  
 
  
 
  
 
 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