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人民政府关于免去南成根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2021-12-31发表于管理员
延边州人民政府关于
免去南成根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延州政干任〔2021〕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州人民政府12月23日决定,
  免去:
  南成根同志的州政府副秘书长(正县级)职务;
  金国范、金河石同志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张香玉同志的州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王 禹同志的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职务;
  刘 波同志的州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杨新民同志的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朴红花同志的州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延边州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