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群众和
企业到政府办事 “只跑一次”事项的通知
延州政发〔2018〕2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延边州第四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只跑一次”事项》已经州人民政府十五届二十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请认真遵照执行。
延边州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