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2021-05-19发表于管理员

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延州政办函〔2021〕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州人民政府决定调整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现通知如下:

  一、调整的议事协调机构

  (一)延边州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领导小组

  组 长:金寿浩 州人民政府州长

  副组长:冯 涛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朴学洙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许 斌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办公室:州市场监管局

  (二)延边州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主 任:冯 涛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主任:朴学洙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许 斌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办公室:州市场监管局

  (三)延边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原延边州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

  主 任:许 斌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主任:李文春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金哲俊 州民政局局长

  办公室:州民政局

  委员会成员由州人大社会建设委、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及州直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组成。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金哲俊同志兼任。

  二、相关事项

  按照《中共延边州委办公室 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议事协调机构设置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延州办明电〔2019〕25号)要求,请各议事协调机构结合实际工作自行调整机构成员、工作职责及议事规则,并报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议事协调机构根据上级要求或工作实际更名、合并、调整负责人,经州人民政府审批后,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将集中进行调整。

  

 

  

  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