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人民政府关于免去厉峰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2023-04-14发表于管理员
延边州人民政府关于
免去厉峰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延州政干任〔2023〕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州人民政府4月13日决定,
  免去:
  厉 峰同志的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挂职)职务;
  崔昌铉同志的州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唐宏刚同志的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赵卫民同志的州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张希芳同志的州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挂职)职务。
  延边州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