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保障2021年春节期间规上工业企业
连续生产有关措施的通知
延州政办明电〔2021〕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驻延中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障2021年春节期间重点工业企业连续生产有关措施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21〕3号),和全省保障重点工业企业春节期间连续生产专题视频会议精神,统筹做好我州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引导支持我州规上工业企业春节期间不停产、项目建设不停工,实现全州工业经济首季良好开局。阶段任务完成后,州人民政府将根据贡献率给予不同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筹做好企业连续生产工作。支持工业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做好对企业、员工的宣传引导,支持工业企业春节期间不停工、不停产,增加一季度排产计划,提高生产效率;鼓励企业以岗留工、以薪留工,倡导员工在春节期间自愿参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全面调度春节期间连续生产企业情况,加强运行监测,建立“一企一策”服务专班,切实解决企业生产存在的问题。各县(市)要加大对春节期间连续生产、扩大生产企业的政策支持,因地制宜出台相应奖励补助政策。积极争取和落实省级专项资金奖补政策,并及时将补助资金发放到春节加班员工。(责任单位:州工信局、州财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保障企业稳岗留工。组织开展“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鼓励企业发放一次性稳岗留工补贴,落实好工资、休假等待遇保障。具体资金来源和发放标准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障2021年春节期间重点工业企业连续生产有关措施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21〕3号)执行。制订好资金发放和使用方案,资金要及时发放到位,企业获得的补贴资金应用于向省外户籍员工发放一次性稳岗留工补贴,鼓励企业匹配资金提高发放标准,资金发放由企业所在县(市)负责。鼓励企业员工就地过年,支持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在岗职工职业技能培训,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支出。(责任单位:州人社局、州社保局、州财政局、州工信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总工会、州妇联,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支持重点项目不停工建设。围绕一季度开工建设的重点项目,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好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好春节期间在岗职工的生产生活保障和慰问工作。对提前至春节前开工的项目业主和春节期间不停工建设单位,按照2021年省级重大项目前期任务工作经费砍块补助金额中以专项补助形式予以支持,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企业和项目单位员工加班补贴。分层次梳理企业项目清单,鼓励项目提前投产达产,对符合省奖补政策的项目加大支持力度,全力推动一批重点项目投产达产。各县(市)要因地制宜出台支持属地工业项目政策。(责任单位:州工信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加强工业企业融资服务。畅通银企对接渠道,充分发挥“吉企银通”“延边州融资服务平台”对接功能,切实满足企业融资需求。多形式、多举措开展银企对接活动,重点摸清梳理春节期间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融资需求清单,及时向金融机构推送。一季度组织银企对接服务不少于2次,引导金融机构在一季度加大信贷投放力度,重点帮助春节期间不停工项目和连续生产企业解决流动资金短缺问题。鼓励法人金融机构加大执行人民银行两项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力度,提高延期还本付息、信用贷款政策的精准性和时效性。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向工业企业延伸服务,动态监测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担保费率,督导落实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压降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担保费率至1%以下要求,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责任单位:州工信局、州金融办、人行延边中支、延边银保监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支持工业企业入规入统。加强企业入规培育,对符合条件的,做好指导,确保应统尽统、及时入统,全力推动一批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在2021年升入规模以上统计。对2021年小进规企业,按照每户给予20万元奖励补助支持,具体按照州人民政府已出台政策执行,上述奖补资金按州、县(市)50%比例分摊奖补给企业。(责任单位:州工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六、做好服务保障和安全生产。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类生产要素保障,稳定生产供应。指导企业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保障工业企业防疫物资需求,做好春节加班期间职工人员管理,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要求,根据需求协调安排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工业运行影响。加强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监管,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消除春节期间加班生产造成的各类安全生产隐患。(责任单位:州工信局、州应急局、州卫健委、延边供电公司、州交通运输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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