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延边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2023-05-29发表于管理员
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3年度延边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延州政办发〔2023〕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为严格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吉政办函〔2022〕136号)规定,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了《2023年度延边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经州委、州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录》决策牵头部门要协调并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征求意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出台前向州委请示、决策出台后进行事中评估事后报告等法定程序,确保按时完成。
  二、在后续工作中,确需结合实际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的,决策承办单位要深入研究论证、充分阐明理据,提出具体意见报州人民政府审定。
  三、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将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履行法定程序情况进行全流程指导和监督。
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度延边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

牵头部门

决策时间安排

1

龙井市三合镇镇村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州自然资源局

第一季度

2

延边州碳达峰实施方案

州发改委

第二季度

3

延边州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

州自然资源局

第二季度

4

延边州推进养老产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方案

州民政局

第二季度

5

延边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

州自然资源局

第三季度

6

延边州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州自然资源局

第三季度

7

延边州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创建规划(20232032年)

州生态环境局

第四季度

8

延边州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州自然资源局

第四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