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人民政府关于
下达全州2021年能耗强度目标任务的通知
延州政函〔2021〕6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坚决控制能耗强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全省2021年能耗强度目标任务的通知》(吉政函〔2021〕47号)要求,确定2021年全州各县(市)能耗强度目标任务如下:
序 号 |
县(市) |
单位GDP能耗降低率目标任务(%) |
1 |
延吉市 |
3.4 |
2 |
珲春市 |
3.4 |
3 |
图们市 |
3.4 |
4 |
敦化市 |
3.4 |
5 |
龙井市 |
3.4 |
6 |
和龙市 |
3.4 |
7 |
汪清县 |
3.4 |
8 |
安图县 |
3.4 |
能耗增量控制目标待省里正式下达“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后再分解落实。
州人民政府将继续加强全州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任务的评价考核,请各县(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节能降耗工作,加强对本地存量、在建、拟建“两高”项目的监管,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要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相关工作要求,切实发挥节能审查制度的源头把控作用,努力推动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全面绿色低碳转型。
延边州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