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全州2021年能耗强度目标任务的通知
2021-07-14发表于管理员

延边州人民政府关于

下达全州2021年能耗强度目标任务的通知

 

延州政函〔2021〕6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坚决控制能耗强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全省2021年能耗强度目标任务的通知》(吉政函〔2021〕47号)要求,确定2021年全州各县(市)能耗强度目标任务如下:

 

序 号

县(市)

单位GDP能耗降低率目标任务(%)

1

延吉市

3.4

2

珲春市

3.4

3

图们市

3.4

4

敦化市

3.4

5

龙井市

3.4

6

和龙市

3.4

7

汪清县

3.4

8

安图县

3.4

 

  能耗增量控制目标待省里正式下达“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后再分解落实。

  州人民政府将继续加强全州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任务的评价考核,请各县(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节能降耗工作,加强对本地存量、在建、拟建“两高”项目的监管,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要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相关工作要求,切实发挥节能审查制度的源头把控作用,努力推动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全面绿色低碳转型。

 

 

 

  延边州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