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全州2019年
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的通知
延州政明电〔2019〕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2019年,我州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任务是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1.8%,新增能耗量控制在20万吨以内,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713.89万吨标准煤以内。为确保完成目标,进一步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全省2019年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的通知》(吉政函〔2019〕38号)要求,州人民政府确定2019年各县(市)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任务如下:
延吉市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1.8%,新增能源消费量控制在3万吨以内;图们市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1.8%,新增能源消费量控制在2万吨以内;敦化市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1.8%,新增能源消费量控制在3万吨以内;珲春市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1.8%,新增能源消费量控制在4万吨以内;龙井市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1.8%,新增能源消费量控制在2万吨以内;和龙市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1.8%,新增能源消费量控制在2万吨以内;汪清县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1.8%,新增能源消费量控制在2万吨以内;安图县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1.8%,新增能源消费量控制在2万吨以内。
州人民政府将加强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情况的评价考核,对未完成目标的县(市)将实行限批,暂停高耗能项目的能评备案。
延边州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