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婚纱摄影、密室逃脱等新兴业态领域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
2022-05-16发表于管理员
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
明确婚纱摄影、密室逃脱等新兴业态领域
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
延州政办函〔2022〕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细化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进一步明确我州婚纱摄影、密室逃脱等新兴业态领域的行业监管职责,压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条:“对新兴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不明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确定监督管理部门”,结合我州实际,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新兴业态领域行业监管部门明确如下。
  一、婚纱摄影机构
  州商务局负责指导婚纱摄影机构的行业管理工作。
  二、密室逃脱、剧本杀、点播影院等文化娱乐场所
  州文广旅局负责督促指导“密室逃脱”“剧本杀”等剧本娱乐经营活动场所落实消防主体责任。
  州委宣传部负责点播影院(私人影院)的行业监管工作。
  三、网络直播带货场所
  州商务局负责组织电商网络直播带货场所的行业管理工作。
  四、仓储物流场所
  州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运输领域物流企业的行业监管工作。
  州邮政管理局负责邮政快递业的行业监管工作。
  州商务局负责商贸仓储流通领域企业的行业监管工作。
  州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地产初级农产品流通领域的行业监管工作。
  州发改委负责粮食流通领域的行业监管工作。
  五、景区、农家乐(民宿)
  州文广旅局负责A级旅游景区(含景区内餐饮、住宿、民宿、文化娱乐、村民自建经营活动用房等人员密集场所)、A级乡村旅游经营单位的行业监管工作。其他负有景区审批或管理职责的行业部门按照各自权限做好有关景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州商务局负责指导非景区内餐饮、住宿业(不含星级饭店)的行业管理工作。
  六、电动自行车
  州市场监管局负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3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的违法行为。
  州公安局负责对未按地方规定领取临时号牌以及过渡期满后仍上路通行行为的查处,指导快递、外卖企业统一设计和采购符合新标准的专用电动自行车,采用辨识度高的专有涂装,并按照当地规定申请办理登记上牌手续。
  州住建局负责指导县(市)按照方案设计内容,在新建小区及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规范安装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指导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对物业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居(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员对物业管理区域进行定期巡查,发现违规停放电动车及充电行为的,应当及时劝阻、制止,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报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电力管理部门负责用电安全、用电秩序监督检查,指导供电企业加强用电火灾安全防范教育,及时制止用电单位和个人违规拉线充电、超负荷用电等可能引发火灾事故的行为。
  消防救援机构、公安机关、住建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消防通道行为。
  各县(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落实属地责任,明确本辖区消防安全行业监管部门,加强与州直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本辖区新兴业态的消防安全工作。

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