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人民政府关于安图县人民政府2023年
 
 
 
  第4批次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延州政函〔2023〕23号
 
 
 
  安图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安图县2023年第4批次用地的请示》(安政报〔2023〕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将国有农用地4.279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用于工矿仓储用地。
 
 
 
    二、你县要依法履行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土地补偿及安置意见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切实安排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土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土地。
 
 
 
    三、你县要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抓紧供应土地,并将供应情况及时报请备案。
 
 
 
    此复。
 
 
 
    延边州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