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人民政府关于
 
 
 
  任免李海波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延州政干任〔2023〕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州人民政府6月25日决定,
 
 
 
    任命:
 
 
 
    李海波同志为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挂职1年,期满自行免职);
 
 
 
    申龙勋同志为州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挂职1年,期满自行免职);
 
 
 
    林彦明同志为州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挂职1年,期满自行免职)。
 
 
 
    免去:
 
 
 
    任俊龙同志的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正县级)职务;
 
 
 
    吕思建同志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郭明哲同志的州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张 静同志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延边州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