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人民政府关于
任免李海波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延州政干任〔2023〕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州人民政府6月25日决定,
任命:
李海波同志为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挂职1年,期满自行免职);
申龙勋同志为州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挂职1年,期满自行免职);
林彦明同志为州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挂职1年,期满自行免职)。
免去:
任俊龙同志的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正县级)职务;
吕思建同志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郭明哲同志的州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张 静同志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延边州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