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延边州委 延边州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0-02-25发表于管理员

中共延边州委 延边州人民政府

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19年,延边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国家和省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不断完善依法行政体制机制,提升政府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

(一)党政主要领导带头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责。延边州委、州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其作为推进延边全面振兴、保持改革发展稳定、促进边疆民族地区和谐的重要保障,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2019711日,组织召开了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工作规则和《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会后对各县(市)、各州直部门进行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督察。州委常委会先后5次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州政府常务会议先后3次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事宜。

(二)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和工作落实机制。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下发《延边州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各县(市)严格按照指标任务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申报工作。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落实,根据《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与督察工作规定》,先后三次对州直35个部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情况进行了全面督察。把法治政府建设列入了部门绩效考核内容,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推动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自觉性。

(三)不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坚持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州政府党组班子进行了6次法治专题学习;州依法治州办组织州政府相关负责人参加和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24次,组织全州领导干部参加州委党校以《宪法修正案解读》和《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培训班。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宪法进宾馆、进万家、进交通场所、进宗教”活动,组织法律宣传307场次、法治讲座13场次、法治文艺演出20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7万份。

二、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依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非禁即入”审批原则,全州各类市场主体191394户,同比增长3.9%。推动“证照分离”改革,对19个部门(机构改革前)106个涉企经营许可证件实行“证照分离”改革。持续精简行政许可,对标对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的通知》,共取消2项行政许可事项,下放1项行政许可事项。不断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制定印发《2019年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对各职能部门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进行调整,调整后共计保留15个部门101项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重点领域政府立法,科学编制并严格落实2019年州人民政府立法计划,重点推进依法行政和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立法,制定地方性法规2部、修改单行条例9部、废止单行条例2部。强化合法性审查工作,共审查《关于推进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工作的意见(试行)》和《延边州招商引资奖励办法》等8部州本级规范性文件。建议纠正不符合规定内容的规范性文件1部。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平台,州委、州政府法律顾问全年共对州本级重大决策、重要协议和规范性文件等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服务366次。完善重大决策程序制度建设,印发《延边州关于贯彻〈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大法定程序制度,实现了履行程序与保障效率相平衡。严格落实决策法定程序,将决策程序落实情况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评范围,督促各县(市)各部门规范决策流程,不断强化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重点领域监管,组织开展“旅游兴州”环境整治活动,对文化旅游行业开展执法检查300家次;组织开展净网“2019”专项行动,对 218家网站、358家非经营性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开展了执法检查。健全行政执法制度,制定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任务分工方案》。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全年累计开展部门“内双随”机抽查358次、跨部门联合检查59次,授权州、县(市)两级政府部门用户216个。开展州直(含中省直)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年度随机抽查计划报送审核工作,共审核年度抽查计划74项(通过72项,不予通过2项)。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完成99件州人大代表建议、160件政协委员提案答复任务,办复率达到100%。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落实《延边州政务公开实施办法(试行)》,实现了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健全行政机关内部监督机制,保障和支持审计、监察等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全年共完成审计项目52项,其中经济责任审计25项,审计领导干部25人次,提出审计建议89条。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及时回复检察机关发出的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检察建议、公益诉讼前检察建议184件。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认真开展行政复议工作,州政府新收行政复议申请55件,其中依法受理41件,审结33件(含上年度结转3件),责令履行、确认违法6件。扎实开展行政应诉工作,2019年州本级组织相关部门出庭应诉行政案件22件,应诉率100%,州政府参加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5件,审结宣判14件;二审行政诉讼案件共8件,审结宣判5件,经州政府复议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全部胜诉。注重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州建立各级调解委员会1812个,实现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2019年调处各类纠纷近47708件,调解成功率99%;充分发挥仲裁委员会作用,全年共受理案件453起,涉案标的总额达13.5亿元。推进信访秩序法规化,印发《关于依法打击信访活动中违法行为的通告》,切实保障了各族群众依法反映诉求的权利。

三、科学谋划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2020年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全面总结验收之年。延边州将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论述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为牵引,进一步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大力加强法治的规范体系、实施体系、监督体系、保障体系建设,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不断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树立起法治政府、服务政府、廉洁政府的良好形象,全面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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