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人民政府关于安图县人民政府2022年第6批次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2022-10-13发表于管理员

延边州人民政府关于安图县人民政府2022年

第6批次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延州政函〔2022〕127号

安图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2022年第6批次建设用地的请示》(安政报〔2022〕2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将国有农用地17.9836公顷(全部为林地)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7.9836公顷,用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你县要依法履行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土地补偿及安置意见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切实安排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土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土地。

  三、你县要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抓紧供应土地,并将供应情况及时报请备案。

  此复。

延边州人民政府

2022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