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人民政府关于安图县
两江镇、石门镇、新合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修改方案的批复
延州政函〔2019〕56号
安图县人民政府,州自然资源局:
州自然资源局《关于安图县两江镇、石门镇、新合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方案的请示》(延州自然资报〔2019〕18号)收悉。经州人民政府十五届三十四次常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安图县两江镇、石门镇、新合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方案》。
二、要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加大农用地保护力度,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复垦,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充分发挥土地资源优势,科学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促进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
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土地利用和管理的依据,具有法定效力。要切实做好规划的实施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要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安图县人民政府要按照上述要求,指导两江镇、石门镇、新合乡人民政府及时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和数据的更新和报备,认真组织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州自然资源局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管,研究建立规划实施目标考核制度,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体系统一考核,并将落实情况向州人民政府报告。
此复。
延边州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