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专网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4-03-04发表于管理员

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专网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 

  州政府电子政务专网(以下简称政务专网)自应用以来,在推进电子公文传输、建设电子政府等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也发现了个别部门存在安全隐患和不按规定应用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政务专网的管理,确保政务专网信息安全,经州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接入政务专网的县()和部门要坚决按照省、州政务专网建设、应用、管理及安全方面的规定要求,建立健全应用管理制度,严肃纪律、严格要求、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加强对政务专网的应用及安全管理,确保万无一失。 

  二、凡接入政务专网的县()和部门必须做到专机、专人、专用、专管,其他人员一律不得使用该机。请各接入单位于37日前,将本单位政务专网处室负责人、工作人员名单、设备型号等报州政府办公室网络技术服务处备案,如有变动及时上报。 

  三、凡接入政务专网的计算机一律不得与互联网、部门局域网或其他网络进行互联互通,不得将涉密设备、介质或网络等接入该机,不得在该机上使用、传输、存储、处理涉密文件、材料、信息等。 

  四、政务专网接入单位不得自行更改专网接入设备配置。 

  五、接入政务专网的计算机必须安装防病毒软件并及时更新病毒库。用户若发现计算机中毒,应立即将其与政务专网断开,待病毒清除后再接入政务专网。 

  六、接入单位是政务专网应用的工作主体和责任主体,对单位及工作人员应用政务专网的行为负责。联通延边分公司负责政务专网至各接入点所有主干网络的安全维护和监控工作。 

  七、各接入单位擅自将政务专网与互联网或其他网络连接,擅自更改连接线路、网络接入设备配置或网络地址,违反保密相关规定,以及其他违反政务专网规定行为,对政务专网安全与管理构成严重威胁、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接入部门领导和相关人员人责任。 

            

 

 

 

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34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