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人民政府关于撤销珲春市瑞丰矿业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执照的批复
2018-10-22发表于管理员
延边州人民政府关于撤销珲春市 
瑞丰矿业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执照的批复
 
延州政函〔2018〕174 号 

州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撤销珲春市瑞丰矿业有限公司“延州国土用字〔2011〕第057号”国有土地使用执照的请示》收悉。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同意撤销珲春市瑞丰矿业有限公司“延州国土用字〔2011〕第057号”国有土地使用执照。请你局在接到批复后,做好土地使用权注销等相关工作。 
   此复。


 
   延边州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