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和成立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2020-04-30发表于管理员

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调整和成立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延州政办函〔20208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州人民政府决定调整和成立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现通知如下:

一、调整的议事协调机构

调整延边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

 长:金寿浩 州人民政府州长

副组长:曹於今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秘书处:州卫健委

成员由州人民政府秘书长苏庆良、副秘书长陈阳及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秘书处主任由州卫健委主任陈彪兼任,秘书处副主任由州卫健委副主任金海星、州发改委副主任安贤学、州财政局副局长玄龙男、州人社局副局长邹卫华、州医保局副局长赵万里、州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金成民兼任。

二、新成立的议事协调机构

(一)成立延边州尘肺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长:金寿浩 州人民政府州长

副组长:曹於今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办公室:州卫健委

成员由州人民政府秘书长苏庆良、副秘书长陈阳及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州卫健委主任陈彪兼任。

(二)成立延边州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领导小组

 长: 曹於今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 陈  阳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彪 州卫健委主任

办公室:州卫健委

成员由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及各县(市)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州卫健委副主任金鑫兼任。

三、相关事项

按照《中共延边州委办公室 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议事协调机构设置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延州办明电〔201925号)要求,请各议事协调机构结合实际工作自行调整机构成员及工作职责,并报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议事协调机构根据上级要求或工作实际更名、合并、调整负责人,经州人民政府审批后,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将集中进行调整。

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430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