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延吉市人民政府2023年第8批次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2023-11-10发表于管理员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
延吉市人民政府2023年第8批次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延州政函〔2023〕158号
延吉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2023年第8批次建设用地的请示》(延市政报〔2023〕7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将集体农用地0.0887公顷(其中耕地0.088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0887公顷,用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项目建设。
  二、你市要依法履行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土地补偿及安置意见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切实安排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土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土地。
  三、你市要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抓紧供应土地,并将供应情况及时报请备案。
  此复。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