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推动第五代移动通信(5G)网络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延州政办函〔2019〕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推动第五代移动通信(5G)网络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推动第五代移动通信(5G)网络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国家“宽带中国”、网络强国战略,实施我州“数字延边”战略,依据《吉林省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和《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厅字〔2018〕28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标
2019年,按照数字吉林建设需求,适时开展5G网络区域和行业试点,满足特定领域、特定行业、特定区域的局部覆盖。到2020年,初步建成覆盖县(市)以及重点乡(镇)5G网络规模组网,满足商用服务要求,5G网络设施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二、任务分工
(一)加强规划引领。各县(市)、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延边州通信基站站点布局专项规划(2016—2020)》要求,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以5G网络布局为重点,由铁塔延边分公司协调各电信运营商制定5G通信网络发展规划,在通信基站站点布局专项规划中补充完善5G通信相关内容,兼顾5G通信网络与现有通信网络协调发展。各县(市)要将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纳入城乡规划体系,实现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有效衔接,实现“多规合一”。(州工信局、州通信办、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基础电信企业、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加快网络建设。各级自然资源、工信、住建、生态环境、交通、供电等部门要积极配合电信企业、铁塔公司开展通信基站建设,优化铁塔站址设施报建和用地审批流程,妥善解决移动通信铁塔站址规划、土地使用、项目审批、用电报装等问题。对因历史原因造成手续不全的铁塔站址,遵循“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分期分批逐步处理、陆续解决。(州自然资源局、州工信局、州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交通运输局、延边供电公司、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延边分公司、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开放公共资源。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无偿开放公共机构、公共设施、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便利条件。鼓励各县(市)机关、企事业单位、院校、楼堂馆所、旅游景点等所属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路灯杆、公安监控杆、交通信号杆等杆塔资源以及公路、铁路、桥梁、景区、绿地、公共绿化区等公共区域向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单位全面开放,支持通信网络基站建设并提供便利,法律法规另规定的除外。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办公室统筹开展5G站址规划、建设工作,科学利用,避免重复建设。各电信运营企业和铁塔公司要充分与业主单位沟通,遵照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开展基站站址建设。(州住建局、州工信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公安局、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延边分公司、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推进共建共享。鼓励拥有社会站址资源单位向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全面开放资源,满足4G、5G移动通信网络发展和数字城市建设需求,坚持共享理念,推动全州信息化发展。开放推动同步建设,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与通信设施建设同步进行,同时施工与验收。各县(市)在建设路灯、监控、交通指示、通信等杆塔设施时,要统筹考虑并优先采用“多杆合一”功能的“城市智慧型杆塔”。(铁塔延边分公司、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强化设施保护。各县(市)要将无线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体系。公安、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要加强对网络基础设施的保护,依法惩处危及网络基础设施安全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网络基础设施的犯罪活动,严肃查处野蛮施工破坏网络基础设施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动或者迁移移动通信设施,确需改动或者迁移的,应征得州通信办同意,遵循“先建后拆”的原则实施迁移工作,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给予补偿。电信运营企业要按照相关规定,落实网络基础设施的安全防范措施。(州公安局、州住建局、州通信办、基础电信企业、各县〔市〕人民政府)
(六)规范建设秩序。州通信办统筹协调各基础电信企业坚持共建共享,规范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行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单位应以基础电信企业提出的建设需求为依据,经州通信办审核备案后方可开工建设。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和使用(租用)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政策规定。基础设施建设单位应依法承担通信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执行“勘察—设计—施工”的基本建设程序,符合通信工程建设质量标准及相关规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标准接受监督管理,未组织竣工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基础设施不得投入使用。(州工信局、州通信办、铁塔延边分公司、基础电信企业)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协调。成立延边州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编制通信网络发展规划及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协调解决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中的相关问题。(州工信局、州通信办)
(二)强化政策支持。制定公共资源开放目录,州及各县(市)负责落地实施,优化审批程序,加快审批进度,严禁巧立名目收取进场费、协调费、分摊费、高额补偿费等不合理费用,保障公众移动通信网络建设畅通、运行平稳。(州工信局、州住建局、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政务数字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强化宣传引导。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广泛宣传5G通信网络的重要意义,开展基站电磁辐射知识科普活动,普及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的法律、法规和通信设施电磁辐射等方面的知识,营造移动通信基站建设的发展氛围。(州文广旅局、州通信办)
附件:延边州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附件
延边州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周金星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南成根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于胜利 州工信局局长
成 员:姜 艳 州工信局副局长
李春镐 州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金龙哲 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全京善 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孙燕成 州公安局副局长
彭树林 州住建局副局长
庞精东 州文广旅局副局长
赵序燃 州政务数字局副局长
张树东 延边供电公司总经理
张喜江 移动延边分公司总经理
陈文宁 联通延边分公司总经理
沈尔健 电信延边分公司总经理
姜 文 铁塔延边分公司总经理
延边州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工信局,负责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于胜利兼任,副主任由姜艳、姜文兼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召开专题协调会议,协调解决通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推进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加强协作配合,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切实解决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