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图县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
建设用地调整的批复
延州政函〔2018〕137号
安图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安图县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建设用地调整的请示》(安政报〔2018〕57号)收悉。经州人民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县对《安图县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部分建设用地进行调整。
二、你县要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和《吉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依法进行统一管理,认真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切实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此复。
延边州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