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关于“暖房子工程”的实施意见
延州政发〔2010〕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
为提高全州城市供热保障能力,有效提高供热质量,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暖房子工程”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0〕13号),结合我州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和谐延边,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目的,提高城市冬季供热保障能力和水平,降低能耗,减少污染,改善城市居民住房保温条件和居住环境,把“暖房子工程”建成惠及万家的民生工程。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全州统一领导、注重协调、属地实施的原则。县(市)政府是组织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主要领导全权负责。
(二)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以企业实施为主、政府给予必要的扶持。
(三)坚持全面规划、因地制宜、合理布局、配套建设的原则。在城市总体规划和供热专项规划指导下,科学规划热源和管网项目,合理选择供热方式。
(四)坚持远近结合、突出重点、集中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选择特定的改造区域整体推进,做到改造一片,见效一片。
(五)坚持完善体制与创新体制相结合的原则。在进行供热项目改造和建设的同时,强化体制机制创新,加强行业监管。
三、工作目标和任务
利用三年时间,使全州城市供热能力显著提高,居住建筑保温条件逐步改善,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城市供热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2010年在延吉市启动“暖房子工程”,计划改造陈旧供热管网80公里,改造撤并小锅炉124座,既有建筑节能及供热计量改造20万平方米。其他县(市)结合实际,确定“暖房子工程”改造计划。
(一)加强热源能力建设。按照供热专项规划,合理确定热源类型和比例,大力发展集中供热,以热电联产和大型锅炉供热为主,构建合理的热源结构。延吉、龙井等市的新建热电厂和调峰锅炉必须统筹规划、同时交付使用,城市热负荷能力要与房屋开发规划有效衔接,采取政府支持与市场化相运作结合办法筹措热源建设资金。
(二)撤并小锅炉和更新改造陈旧供热管网。认真搞好调查摸底,制定撤并小锅炉和更新改造陈旧供热管网计划。重点对使用年限10年以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跑冒滴漏严重的供热主干管网、小区支线管网以及居民住宅楼外网和楼道采暖公共管道进行更新改造。
(三)鼓励发展清洁能源供热。因地制宜,结合实际,鼓励开发使用地热能、太阳能、水能等清洁能源,积极推广热泵技术。
(四)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步伐,逐步实施供热计量。优先改造长时间内难以动迁的、最急需改造的、临街的楼房。逐步实施供热计量,公共建筑要率先实施供热计量改造,并实施供热计量收费。新建建筑工程要与供热计量设施安装同步,供热计量设施安装要与供热计量收费同步,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要与供热计量改造同步。对具备供热计量条件的民用建筑,要积极实施供热计量收费。延吉市在2010年制订出台《延吉市供热计量收费办法和标准》(试行),对已实施供热计量改造的楼房试行热计量收费。
(五)建立和完善困难群体的供热保障机制。把城市困难群体供热保障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与社会保障工作统筹考虑,制定供热保障政策,完善供热保障机制,确保城市困难群体冬季供热水平符合要求。
(六)完善供热法规,加强监督管理。2010年,结合我州实际,制定出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镇供热条例》。各城市政府要与供热单位签订《供热特许经营协议》,逐步建立供热市场准入退出机制、供热质量评价机制、供热企业等级评定机制和供热质量保证金制度,健全和完善供热信息监管平台,提高供热行业管理水平,促进全州供热市场规范有序的发展。
四、优惠政策
(一)在改造范围内,改造项目享受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政策,所需建设用地享受公益事业用地政策。
(二)改造项目原则上减免地方政府有权决定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对经营服务性收费给予优惠政策。
(三)改造项目给予地方税收优惠政策照顾,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征收契税。
(四)拓宽投融资渠道。建设资金通过市场运作、政府扶持的方法,采取以企业为主,银行贷一点、财政扶持一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解决一点、居民合理负担一点等办法多渠道筹集。金融机构要积极支持项目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各类经济组织及民间资金介入。
五、组织机构及职责
州政府成立州“暖房子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政策和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工作推进、综合协调、计划调度、宣传报道、经验交流、技术推广、监督检查、工作验收等具体综合事务。
州住房建设局负责相关政策的起草,规划、计划的制订以及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管和协调工作。
州发展改革委负责区域热源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争取国家对供热热源、陈旧管网改造项目的资金;合理确定和调整热价,建立科学的热价联动机制,尽快出台供热计量收费政策。
州财政局负责国家、省和州补助资金的拨付和监管。
州监察局负责工程实施各环节的监督检查。
州民政局负责低保家庭、城市低收入家庭的认定工作,并配合落实相关供热保障政策。
州审计局负责建设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
公安、环保、质监、税务、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行业指导及本系统相关优惠政策的落实。
二0一0年五月二十四日
(此件公开发布)